北京千佳圆投资基金到期无法兑现,百般抵赖,就是不给钱!一场骗局的受害人!

原本为了重度残障儿子的后半生,老母亲倾尽一生积蓄及房产投资了千佳圆影视文化基金。谁料不幸患癌亡故后,基金合约到期,800多万救命钱却不翼而飞。到期履约本是基金公司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互相推诿又是在掩盖什么黑暗内幕?这一出本应该出现在戏剧节目里的荒诞狗血剧情,却无情地在天津现实地发生了。 该案发生在2017面8月,因重度残疾的儿子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自己百年之后,应为儿子留下些生活保障,于是,变卖了自己的房产,老母亲(甲方)将卖房所得的700万元用于购买由天津春天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千佳圆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一款名为《千佳圆影视专项私募投资基金1号》的影视文化基金,(该合同部分条款申明,投资人在合同到期日可获取除本金外的影视制作分红收益,约100余万元)该基金用于投资天津春天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拍摄的《京港爱情故事》。并在双方共同意愿下,缔结了相关合同,并盖上公章。

挑选购买基金,获得分红,再将基金卖出,这本来是很平常的投资交易却突发变故。2019年4月,甲方与北京千佳圆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春天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定的投资合同到期后,甲方代理人向两家公司提出收回本金及相关受益,却遭到两家公司负责人的严词拒绝。这让原本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所有人都傻了眼,为什么盖上公章的合同会不认呢?是想抵赖还是另有隐情,记者进行了深度的走访调查。 经记者走访发现此案涉及的乙方:天津春天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千佳圆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一定合作往来,其两方对外销售的影视文化基金存在争议。 究其主要原因,在于: 天津春天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千佳圆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甲方购买基金之前,向甲方出具的加盖了天津广播电视台及广东广播电视台公章的《应收账款确认函》,作为还款保证。但,据消息人士称,春天影业与千佳圆基金提供的《应收账款确认函》系伪造,而且加盖的公章也是假的。

表面与真相间有着什么样的联系,可怜的家庭又该何去何从,是什么人胆大包天伪造公章,无效的公章是不是也代表着确认函的无效?人民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什么天津广播电视台及广东广播电视台没有出来澄清,难道千佳圆基金与春天影业真的跟两家媒体单位有着什么关系?困难家庭的数百万元的财产,真的要不了了之? 如若公章是伪造的,是不是可以确定千佳圆基金与春天影业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老母残儿一生心血。什么样的人可以如此明目张胆的欺骗投资者?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是什么让他们干出如此人神共愤的事情,无助家庭陷入绝境难道他们都不会心痛吗?若有一天,被伤害的是我们,我们又该怎么办?巨额财产到底落入谁手?是谁给了千佳圆基金和春天影业这么大的勇气?人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谁人还敢投资,希望千佳圆基金有关人员出来给个说法,不要让悲惨的家庭做这场骗局的受害人。